各工业园区、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支持力度,解决企业人才实际问题,改善企业人才居住条件,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修订)》、《武义县工业园区企业人才公寓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武政办〔2017〕62号)文件精神,2018年拟将把全县各工业园区500套企业人才住房,纳入人才公寓管理,县财政对确定为人才公寓的企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一、企业人才公寓标准
1.全县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能提供人才公寓50套以上;
3.企业人才公寓要求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网络接口等设备;
4.企业从武义县政府网站人才驿站网页下载并填报《武义县工业园区企业人才公寓申请表》,经所在工业园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6月底前上交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经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批准,进行公示后,确定为企业人才公寓并发文公布。
二、经费补助办法
1.确定为人才公寓的企业应按人才公寓标准做好人才公寓提升改造,并做好人才公寓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可向县财政申请一次性人才公寓提升改造经费补助,县财政按每套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从人才专项经费列支。
2.企业填写一次性人才公寓提升改造经费补助申请表,经所在工业园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交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复审后,按标准发放补助经费。
3.补助经费发放后,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人才公寓使用管理的相关权利义务。
联系电话:89092262 89092261
武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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