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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义分中心招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6-01-22 被浏览:390次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义分中心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用工)1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营业大厅工作人员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服务大厅工作经验及会计证书的优先;

2.热爱政务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富有亲和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3.年龄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心健康;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武义户籍,会讲武义话。

三、工资待遇

参照县机关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要求:即日起至2026129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一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所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地点:熟溪街道南门街6号(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义分中心三楼综合科);咨询电话:徐女士88032011、15057835665。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试人选。其中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1。

2.面试。面试注重对报考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工作思路、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数予递补体检。

4.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5)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在任职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被征信列为失信人员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5.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人员,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后,签订劳动合同。

6.因出现报考人员逾期不报到、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试用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义分中心

202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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